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增补申报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旅游委,依据国家确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要求和遴选标准,从符合此次申报条件的西吉县、同心县、红寺堡区3个深度贫困县中筛选出7个项目,增补申报“十三五”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储备项目。现根据国家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月7月4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我委社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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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18年6月28日至7月4日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增补申报表(公示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