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西部〔2018〕347号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下达工作将进一步提前,为做好我区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要求,现就我区2019年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的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是指国家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确定、关系我区西部大开发全局、对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规划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等方面的工作。
(二)下列不属于支持范畴:工程设计、施工准备、工程建设等;已经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等的项目;单纯的政策研究、理论学术研究、技术开发等软课题;近年来审计、稽察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项目责任单位。
(三)研究领域限定在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社会民生工程三个方面。重点是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补短板、谋长远,符合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四)对于涉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长远性、战略性影响,项目前期工作复杂、要求高、研究难度大的重大项目,将在全国范围内引进研究机构开展研究,或由区内外研究机构联合开展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填写《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申报表》(附后)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做好项目提前入库。各项目申报单位提前做好项目入库工作,将拟开展的西部大开放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提前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对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将不给予支持。请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办事大厅”进行申报,注意推送至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西部处。
(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西部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项目甄选评比,请各申报单位准备10分钟PPT汇报材料。
三、时间要求
(一)申报材料务必于2018年7月10日前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西部开发处,项目入库需同步完成,过期不再受理。
(二)甄选评比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丁小琼,电话:6038820,17709510859
邮 箱:263468330@qq.com
附件: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申报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8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申报表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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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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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参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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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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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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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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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研究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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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标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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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作时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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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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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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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助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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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额资金是否会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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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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