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2017年度整改任务,全面落实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和蓝天碧水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12月9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厅向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央环保境保护督察反馈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问题整改工作的函》,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整改销号工作。12月12日至14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对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滞后项目进行现场督查。
督查组实地检查了达力(银川)第一污水处理厂、永宁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石嘴山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同心县新区污水处理厂、固原市污水处理厂、西吉县污水处理厂等8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详细了解了项目建设进度、完成时限和存在困难,对于调试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联系有关专家给予技术指导。目前,尚未完成提标改造的8座污水处理厂均采取积极措施,倒排工期,创造条件,克服低温影响抓紧建设,预计其中5座于12月下旬进水调试,3座因前期项目审批、工程量大等因素将于2018年上半年建成投运。
督查组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推进力度,建立完善项目跟踪机制和联合督察机制,每周报送工作进展,全面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及早完成提标改造,尽快实现整改任务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