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为加强企业债券融资工作,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拓宽融资渠道,发挥企业债券在扩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召开了2018年企业债券培训工作会议。银川市发改委收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决定由马鹏副主任亲自带队并组织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及五家市属投资公司负责人一同参会。
本次培训会由区发改委经财处组织召开,罗维杰处长主持发言,并邀请了长江证券总部债券业务部副总经理许勇对企业债券进行分析解读,讲述了企业债券申报流程,深入比较企业债与其他融资方式存在的差异,最后对国家近年来针对企业债券出台的一系列规范性政策逐一进行详细的说明和个人分析。
本次培训目的:一是加强企业债券培训工作,促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对想要发债的企业,要求其对照企业债发行基本要求,合理分析自身情况,按流程进行进行申报工作。对已发债的企业,联合各地市、县(市)区发改部门严格做好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本息兑付风险排查有关工作,规范发债行为,规避发债风险。
二是分类讲解专项债券。不同的债券种类,申报流程也有不同,如停车场建设债券、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债券、绿色债券等专项债券,都有自身申报的特殊性,无论是流程简化、审核具备的优势、还是特殊文件的准备工作都有不同,要求企业分清类型,找准符合自身发债的优势,对标债券发行的基本要求,选择属于自己的发债模式。
三是地方政府做好举债融资行为的规范。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严格防范地方债务风险。对新申报发行企业债的企业,应明确发展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权利责任关系,严禁地方政府及部门为企业发行债券提供的不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情况。必须把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中长期财政可持续作为重要约束条件,坚决杜绝脱离地方财力可能进行财政资金支持,严格落实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