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
关注宁夏发改委公众号

能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主要职责

综合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和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负责全区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和综合管理,承担发展改革部门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负责资源节约、环境保护领域中央投资补助限上项目的预审、上报和自治区权限内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电话:0951-6038171、5023585、6038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