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信用办〔2018〕19号
五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为加大旅游领域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等2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73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认真研究梳理地区联合惩戒措施,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印发《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
737号)
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