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能源(发展)〔2018〕327号
五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推动煤电行业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请报送2018年煤电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暨梳理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情况的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18〕4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对全区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进行摸底排查。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区2018年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印发,现就做好我区2018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所在市发改、工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淘汰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关停拆除时间计划,推动2018年度煤电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煤电机组关停拆除。
二、在2017年关停落后产能煤电机组工作基础上,请各市和企业加快煤电机组拆除工作,列入2018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的机组,须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拆除,需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各有关单位及时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上报拟关停机组关停及拆除工作进展情况。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将根据进展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已实施拆除机组进行核查。
三、请各市按照国家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切实做好存量煤电机组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达到能耗和环保排放标准。及时对部分煤电机组改造升级,进一步提高煤电机组技术指标。对不能达到标准或按期改造的项目,及时向自治区提出纳入淘汰计划意见。
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企业,将依法依规约谈和问责。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系人: 王海洋
电话:0951-5026619 邮箱:nengyuan_nx@126.com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马 磊
电话:0951-6038555 邮箱:jxwdlc@163.com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煤电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计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