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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出台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7-01阅读次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出台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落地见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未来三年价格机制改革进行了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

《意见》强调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健全价格监管体系,使价格灵活反映市场供求、价格机制真正引导资源配置、价格行为规范有序,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更好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意见》提出到2020年的改革目标是,我国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的政府定价制度基本建立,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基本确立,低收入群体价格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体系更加完善,要素自由流动、价格反应灵活、竞争公平有序、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价格环境基本形成。

《意见》聚焦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农业、涉企收费、市场价格监管、民生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重点改革任务。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进一步深化电力、天然气、铁路货运等垄断行业价格改革;区分竞争性与非竞争性环节、基本与非基本服务,加快完善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医疗服务等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价格机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创新完善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生态环保价格机制;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农业用水和农产品价格改革;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反价格垄断执法常态化精准化,加强和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有效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好稳价安民工作,兜住民生底线。

《意见》指出,价格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方面高度关注。必须科学设计方案,狠抓改革落实,加强法制保障,强化宣传引导,有力有序有效地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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