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银川市发改委机关第二党支部围绕“悟初心担当作为,转作风走在前列”活动主题,开展六月份“支部主题党日”,强化党员党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主题党日共开展了五项活动内容:一是交纳党费。在开展主题党日时,组织每名党员主动、自觉、亲自、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指定专人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手册》、党费收缴台账,办理手续。二是党性锻炼。组织老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三是开展大学习活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报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重要论述。四是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组织党员围绕初心谈认识、对标要求树新风、立足岗位做奉献进行学习交流。强化党员教育、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引导党员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做到严守党章党规党纪、对党忠诚老实。五是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严格党员管理,要求每位党员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及岗位职责,撰写党员个人承诺践诺书,并在支部党员面前宣读承诺践诺书,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始终保持党员先进性,永做一名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市发改委副主任(物价局副局长)张皓同志以开展主题党日为契机,就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要求。强调党员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强化责任意识和廉政教育,牢固树立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始终做到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党支部书记郭玲同志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市直机关第十二个“党建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银直党通字〔2018〕15号)文件、银川市发改委关于印发《第十二个“党建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银发改机关党发〔2018〕6号)文件精神,对支部落实市直机关工委和委机关党委第十二个“党建月”活动方案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银组通〔2017〕51号)要求,安排在职党员近期根据社区党组织的安排和自身实际,主要利用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时间到社区参与服务活动,全年一般不少于2次。(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