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确保方案平稳实施。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配合,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前,燃气企业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各地要妥善安排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切实做好低收入群体等保障工作,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价格理顺影响,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维护天然气市场正常秩序。
【关闭】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邮编:750001 邮箱: nxdrcweb@nx.cei.gov.cn 宁ICP备07001538号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141号 网站标识码:64000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