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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政府

宁夏党委巡视组向自治区科技厅等8个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反馈巡视情况

来源:宁夏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8-01-19阅读次数: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自治区党委4个巡视组于2017年9月中旬至11月上旬,分别采取“一托二”方式,对自治区科技厅、司法厅、水利厅、文化厅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党组(党委)进行了巡视。近期,各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反馈会,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在自治区党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巡视期间,各巡视组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深化政治巡视,紧盯被巡视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深入了解被巡视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对上轮巡视指出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党建工作基础薄弱,一些基层党组织长期不开展组织生活,“两学一做”等党内学习教育重部署、轻落实,解决实际问题效果不明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科技项目资金管理不严,一些项目以虚假招投标、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规避公开招投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存在违规套取资金发放津补贴、在科技项目资金中报销不合理费用等问题。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解决突出问题的主动性不强,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缓慢。党建工作存在表面化、形式化倾向, “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不力,一些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资料造假问题比较突出。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从严治警成效不明显,基层监所警察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易发多发。一些下属单位对国有资产监管不严,国有资产流失比较严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虚报套取招待费、超标准发放津补贴等问题依然存在。

自治区水利厅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完善,一些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委集体研究。厅机关及下属单位党建工作薄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一些基层党组织编造学习记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一些下属单位长期违规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在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土地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较高廉政风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厅机关变相借用企业车辆,下属单位无依据、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自治区文化厅党组对直属单位和文化企业监管不到位,一些单位议事决策不够规范,领导班子缺乏凝聚力。机关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基层党组织不按时换届、党费收缴不规范、会议记录随意涂改顶替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厅党组对直属单位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指导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厅机关及一些下属单位内控制度不完善,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廉洁风险较大,存在公款送礼、出差绕道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破解安监工作重难点问题不够有力,履行自治区安委办职能不到位,“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中心组开展学习不够经常,学习记录缺失严重。机关党建工作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流于形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基础不扎实,程序不规范。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强,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对违纪问题处理失之于宽。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严格,有的重大决策论证不够充分科学,一些大项资金使用未经党组会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不够严谨规范,“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重大教育活动流于形式,一些基层党组织活动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履行“两个责任”意识不强,对一些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存在招标采购不规范、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一些单位频繁安排干部参加非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自治区供销社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些重大项目申报、资金安排、企业重要投资决策和贷款担保等事项均未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党建工作基础薄弱,一些社属企业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滞后。人事管理不规范,社属企业管理人员选聘不严格。社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形式,部分社属企业领导在相关企业投资入股,搞关联交易。社属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社有资产流失严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公务接待不规范、向企业摊派费用、下属单位超标准购买公车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完善,党组会议制度、班子成员职责等与《党组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不相符合。党的建设工作虚化,部分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会议记录弄虚作假现象。“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不深入,局党组会多次研究违规发放福利及奖补性资金事项。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严格,“三公经费”开支超预算、越范围、超标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存在同城接待、重大节日集体聚餐和违规发放运动服、误餐费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被巡视部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表示诚恳接受巡视反馈意见,自觉担负起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石泰峰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巡视组的整改建议,以鲜明的态度和坚决的行动,不折不扣、严肃认真地抓好整改落实,推动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原文发布时间:2018-01-18
   原文链接:http://www.nxnews.net/sz/nxdj/201801/t20180118_44433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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